一份檢察建議 護住一江碧水長樂區檢察院踐行為民初心 回應民生關切
2021-02-07 09:31:40? ?來源:福州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日報記者 賴志昌 通訊員 程慧 黃穎 “家門口的河流又恢復了往昔的美麗,這多虧了檢察官的努力。”日前,長樂區檢察院檢察官來到首占鎮塘嶼村進行回訪,村民們連連點贊。 2020年5月,長樂區檢察院聯合長樂區河長辦走訪調查發現,塘嶼村一混凝土拌料場長期違法侵占上洞江流域主河道從事拌料加工經營活動,侵占填埋主河道面積逾1000平方米,影響河道行洪安全,破壞了河道生態水環境。此外,該拌料場涉嫌違章搭蓋與無證經營等問題。 對此,長樂區檢察院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積極開展河湖“清四亂”,加強巡河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清除。當年6月,首占鎮政府聯合區水利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河長辦等部門對該拌料場侵占河道部分進行強制拆除,清理土石方4000多立方米,恢復了河道生態水環境。 以“檢察藍”守護生態環境,主動回應民生新關切,長樂區檢察院一直在行動。2020年以來,該院牽頭啟動“五海守護”專項行動,對沿海防護林、海砂、海岸、海灘、海洋生物等海洋生態資源進行全方位司法守護。 長樂區檢察院堅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則,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2020年以來,該院批準逮捕、起訴未成年人犯罪27件45人,對38名罪錯未成年人運用分級干預處分機制,對12名監護人發出《督促監護令》,跟蹤幫扶20人回歸校園或順利就業。同時,針對案件中發現的問題發出檢察建議書5份。 2020年以來,長樂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經濟健康發展,制定出臺《關于疫情期間依法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十條意見》,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堅持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用好涉企案件風險評估機制,對涉及企業及企業員工犯罪,不捕、不訴24人。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我們將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服務地方大局,護航福州濱海新城、福州臨空經濟區建設,為長樂區高質量發展貢獻檢察力量。”長樂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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