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支注射液過期 長樂一家衛生所被罰13萬元 未按期足額繳款,被法院裁定強制執行
2021-08-23 09:27:51? ?來源:福州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新聞網8月23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陳嚇梅)因使用過期藥品,長樂一家衛生所被行政處罰13萬元。衛生所未按期繳納罰款被行政主管部門告上法庭。近日,長樂法院對此案作出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長樂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某村衛生所檢查時發現,已過期的28支注射液,當即予以扣押,并立案調查。經調查,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衛生所構成使用劣藥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衛生所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13萬元、沒收過期藥品的行政處罰。衛生所未按期足額繳納罰款,區市場監管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7月29日,長樂法院召開聽證會審查此案,涉案雙方在會上各自發表了意見。 長樂法院經審查認為,案涉行政處罰在行政主體、行政權限、行為根據和依據方面基本合法。衛生所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繳納罰款義務,區市場監管局經催告后于法定期內申請強制執行其行政處罰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依法準予強制執行。 聽證會結束后,承辦法官對衛生所經營者陳某進行釋法析理和法治教育。陳某表示已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今后將加強藥品管理,并盡快繳清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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