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騙取“養老錢” 長樂法院執回兩千余萬元
2022-08-22 10:41:59? ?來源:東南網長樂頻道 責任編輯:陳瑜輝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8月21日訊(本網記者 黎臻懋 通訊員 林仁鵬 林旻煜)日前,福州長樂法院對被執行人黃某某集資詐騙罪追繳犯罪所得執行案件啟動快速處置財產機制,短期內成功競拍房產、車輛等拍品,執回款項2000余萬元,保障了案涉老年被害人合法權益。 該案中,2009年至2018年間,黃某某編造投資藥廠、水電工程等虛假項目,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口口相傳的對外宣傳模式,向不特定人員非法集資,騙取他人錢財,涉案金額巨大。據統計,受害人有70多人,其中大部分是老人。 經過審理,長樂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追繳犯罪所得返還被害人。該案執行過程中,為核實涉案老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送達執行材料,長樂法院執行干警多次趕赴老年被害人所在村落現場辦公。同時,啟動快速處置財產機制,對涉案房產進行集中騰房評估看樣,并成功掛網競拍。在法官的努力下,長樂法院共快速為被害人執回錢款2000萬余元。 執回款項后,除扣除銀行抵押的優先受償權后,剩余的1391萬余元先后被分配給受害人。其間,執行干警主動上門將部分執行款項以現金方式分配給沒有銀行卡的老年被害人,其余執行款項集中通過云轉賬方式分配給相應被害人。 辦案法官表示,近年來,很多針對老年人的騙局正是利用老年人“占小便宜”的心理,以投資返利或消費返利的方式誘導老年人投資或消費。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注意保護個人隱私,牢記“不聽、不信、不轉賬、不匯款”,不給詐騙分子可乘之機。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新出網證(閩)字12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新出網證(閩)字12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