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成年兒子墊付醫療費,可否要求返還?
2023-11-04 15:56:00? ?來源:東南網長樂頻道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長樂11月3日訊(通訊員 沈清照)父母為救治成年子女自愿墊付醫療費后,是否可以要求子女配偶返還?長樂法院近期受理了這樣一起糾紛。 本案中,王某與蔣某系小王的父母,小朱系小王的妻子,2021年小王確診患惡性腫瘤,經醫治無效于2022年去世。王某與蔣某訴至法院稱,自小王患病以來,小朱未盡扶養義務,也未承擔相關費用。王某與蔣某認為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法定義務,小朱作為小王的妻子,應歸還其代為支付的醫療費若干。小朱則認為王某與蔣某支付醫療費是家庭成員之間互幫互助的自愿行為。 長樂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對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子女雖沒有法定撫養義務,但王某與蔣某墊付相關費用的行為,根據常理判斷主要是為了挽救兒子的生命,系自愿行為,屬于家庭成員之間的互相幫助行為,故法院對王某與蔣某的主張不予支持,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逝者已矣,生者在悲痛之余還須以理性平和的態度處理與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情感與經濟問題。父母為成年患病兒子墊付醫療費的行為系基于血緣親情而不求回報的單方法律行為,該行為設定之初從兩原告的真實意思表示出發,兩人并未為他人設定任何義務,被告也沒有因兩原告的自愿幫助而對其負債的意思表示,故兩原告不得向被告主張其自愿為兒子支出的醫療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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